谨记!怎么样的编程会让你进监狱?
说起程序猿,是不是大家的第一印象都是老实、内向、高智商这一些褒义的形容词。
但往往有一些自以为有小聪明的程序猿,不管是一时冲动还是被贪念冲昏了头脑,运用自己的技术做出一些违法获利的行为,最终只是害了自己。
像小编身边就有一个好友,在国内某大行的科技部工作,闲聊之间就说起该行的科技人员中就曾经出过一个人才,这位程序猿负责该行的养老金发放系统,在某一次程序变更中,他悄悄的修改了一下程序,将每一户自动发放的养老金都划用了0.01元到自己的账户上!
他自以为做的神不知鬼不觉,认为仅仅0.01元并不会引起谁的注意,但是人在做天在看,没过多久就东窗事发,不过据说该行秉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,只是把钱追回之后将其开除,所以并没有多少外人知道。
不过前几天,又有一个程序猿悄悄的运用技术为自己牟利,相比起他的前辈,他可没有那么好运,直接被判决了18个月的刑期!
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?让小编带你一起看下!
这位把智慧运用在歪道上的程序猿姓李,1979年5月9日出生,汉族,硕士研究生,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。从2018年8月起,在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软件研发部工程师一职。
其实听公司名字就知道,这家公司肯定是从事和比特币挖矿有关的相关业务,毕竟时下比特币可是最热门的话题之一。
而李某正是运用其职务之便,将公司用于安装在比特币矿机上的软件代码进行了篡改,将这些挖矿机器的最终收益账户改成了其个人账户,一共更改了59台机器。在被发现之前,一共获取了6.97个比特币,按最近的行情,大致价值美金35万+,不是一个小数目。
案发后,李姓程序猿主动投案,如实讲述了整个作案过程,并且退回了获得的比特币,但是即便有自首的行为,但无法完全抵消其无视法律的犯罪行为。
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 这个案件中被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其自首及初犯,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、第六十七条第一款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,判决其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好好的猿生,就这样被毁,含辛茹苦苦读寒窗数十年,一朝贪心如今追悔莫及,想必这位李姓程序猿现在一定好后悔好后悔,不仅分文未赚,还将自己的一生赔了进去,呜呼哀哉。
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在越来越透明的当今社会,程序猿们还是要控制自己的贪念,千万别因为一时的冲昏头脑做出让自己抱憾终生的事情!
你曾经有没有遇到过让你蠢蠢欲动的时候呢?留言大家一起分享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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